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2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粕究平逃荚囌猩ぷ鞯耐ㄖ?
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做好 2022 年我省普通高校??粕究平逃ㄔ胀ǜ咝=颖?,以下簡稱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切實加強專升本工作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應屆??疲ǜ呗殻┊厴I生。河北省內按國家招生計劃招收入學的普通高校 2022 年應屆??疲ǜ呗殻┊厴I生。
(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我省普通高校??疲ǜ呗殻┊厴I生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考河 北 省 教 育 廳 文 件 核合格)3 年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可以按照應屆??疲ǜ呗殻┊厴I生待遇報考且只能報考一次。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前已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制??疲ǜ呗殻W歷且應征入伍地為河北省的 2021 年度退役大學生士兵;應征入伍地為河北省,入伍時為普通??疲ǜ呗殻┰盒P律蛟谛I?,退役后復學完成??疲ǜ呗殻W業的 2022 年普通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院校、專業及計劃編制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各招生院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研究制定本校 2022 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章程,明確辦學性質、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學籍管理等相關內容,其中,學費標準要按照升入學校相同本科專業同年級(三年級)學生學費標準執行。各招生院校要科學合理安排招生專業及規模,重點安排產業升級和改善民生急需的專業招生,并向電子信息類、機械類、生物醫學工程類、綠色環保領域和預防醫學、健康服務與管理、應急管理、養老服務管理、護理、家政服務、文物和考古等相關專業傾斜。招生章程須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前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審核后由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招生院校及分專業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另文下達。
(二)繼續實施“專升本專項計劃”。我省 2022 年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繼續面向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疲ǜ呗殻┊厴I生設立專項計劃,采取計劃單列、自愿報名、統一考試、單獨錄取的辦法。河北省內按國家招生計劃招收入學的普通高校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 2022 年應屆??疲ǜ呗殻┊厴I生可根據自己意愿選擇報考“專升本專項計劃”,原建檔立卡家庭戶需經省級以上鄉村振興機構(扶貧機構)認定。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根據應征入伍退役大學生士兵規模足額安排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申請參加我省 2022 年普通專升本免試招生,原則上報考的本科專業應與就讀的??疲ǜ呗殻I大體對應??忌庥趨⒓庸参幕荚?,但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依據考查結果,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單獨錄取。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 2022 年我省普通專升本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絡繳費。各類考生均應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程序和要求統一進行網上報名。 考生按照原學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原則報考,確有特長者可以跨科類或跨專業(醫學類及護理學、助產學專業除外)報考。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 號)和國家《護士條例》有關要求,報考醫學類專業(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及護理學、助產學專業的考生,原學專業應與報考專業保持相同。 (二)資格審核 各??粕丛盒X撠煂徍吮拘罂嘉沂?2022 年普通專- 4 - 升本考試學生的基本信息、學籍信息、照片信息、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等信息,要求學生核對確認本人所填報信息,確??忌鷪罂夹畔⒄鎸崪蚀_?;鶎臃枕椖咳藛T、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疲ǜ呗殻┊厴I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三類考生須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即獲得相應考生身份的報考資格。具體審核程序及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四、考試和錄取 (一)考試 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專升本考試,內容包括公共文化和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兩部分。公共文化考試內容為高等數學、英語、政治;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內容為專業基礎課、專業綜合課??紕展ぷ饔墒〗逃荚囋航M織實施,具體事項及考試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二)錄取 按照國家考試招生規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統一錄取。按照上線考生考試總成績根據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高校擇優錄取。
五、學籍學歷管理 (一)入學報到及學籍注冊。被錄取的普通專升本學生應按錄取高校的要求持有關證件按時到校報到。被錄取的考生應在專升本報到入學前取得??疲ǜ呗殻┊厴I證書,因故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其專升本入學資格。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 41 號)和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審驗合格的予以辦理入學手續。在新生入校后 3 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前置學歷等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 (二)畢業證書及學歷注冊。普通專升本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應當準予畢業。各高校要嚴格、規范做好畢業生資格審核,為具備畢業生資格的學生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和頒發學歷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須標注“在本?!痢翆I??破瘘c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六、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省教育廳負責制定普通專升本招生政策,指導、監督專升本組織實施,審核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制定普通專升本報名及資格審核、考試、命題、評卷及錄取等環節的具體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對違紀作弊考生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院校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校招生工作的統籌研究、部署、協調等事宜,科學制定招生章程,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粕丛盒X撠熃M織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要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將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對考生的考前教育,引導- 5 - 考生誠信考試。 (二)嚴肅招生考試紀律。各涉招涉考院校要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信息公開等招考行為,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 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學校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重點督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忌趫竺翱荚囘^程中如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將依據河北省普通專升本考試及各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三)嚴格疫情防控。各考點院校要認真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有關要求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舉措,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勢,進一步細化完善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切實做好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設置專用隔離考場和隔離通道,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加強考試招生場所的清潔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守住不因考試引發疫情傳播的底線。 (四)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高校要認真做好 2022年普通專升本政策的宣傳解讀,特別是要加大對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疲ǜ呗殻┊厴I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報考政策的宣傳力度,全面準確解讀政策,確??忌I鞠嚓P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及時回應考生關切,解釋疑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河北省教育廳
2022 年 1 月 5 日